202210-04
影視勞務(承攬/委任)契約參考範本下載
❑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2條規定「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承攬、委任契約指導原則,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其文化藝術事業發展。」基此,文化部於111年3月21日發布〈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〉,作為藝文工作者與業主簽訂契約前檢視合理性之參考。
為了讓影視工作承攬/委任的契約事項更具體化,工會受文化部影視局補助,參據上述指導原則製作契約參考範本,供影視產業夥伴們參考運用。工會也將持續廣納業界意見,不定期增修契約範本。如對契約有任何問題或建議,歡迎電郵至tfdbu2012@gmail.com,或撥打契約諮詢服務專線:02-2788-8782。
為讓大家更瞭解契約運用方式,工會訂於111年10月14日(五)、10月28日(五)、11月18日(五)、11月22日(二)下午13:00~16:00,辦理四場契約運用說明會。報名資訊:https://www.surveycake.com/s/8gzg7
❑ 【提醒】如您與合作單位或獨立工作者,在經個案事實及整體合作內容,足以認定雙方在相當程度或一定程度之從屬性為僱傭關係者(如影視公司的行政人員、會計人員,器材公司或攝影工作室的技術人員、助理人員),則應適用勞動基準法規範,不適用本勞務(承攬/委任)契約。
本勞務(承攬/委任)契約以主、附約呈現,主約內容是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;附約是以不同組別規範工作時間、內容及報酬方式等。組別說明如下表,提醒您,下載契約前請務必先詳閱【使用說明pdf】並了解各組職務與工作內容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契約參考範本 |
適用狀況 |
影視勞務契約(主約、附約)個人版 |
影視產業從業人員 (燈光組、攝影組、聲音組、造型組、美術組、場景組、製片組、選角組、導演組) |
影視勞務契約(主約、附約)公司版 |
影視製作相關公司 (燈光組、攝影組、聲音組、造型組、美術組、場景組、製片組、選角組、水下攝影組、槍械組、爆破組、飛車特技組、特殊化妝組、現場特殊效果組、移動/場務組) |
(下載區)
燈光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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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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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音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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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型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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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術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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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景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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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片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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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角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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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演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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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下攝影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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槍械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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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破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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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車特技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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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化妝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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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特殊效果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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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動/場務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