團保

GROUP INSURANCE

全球人壽每月300元  (109.1)

 
◎年齡限制: 1.會員本人、配偶投保年齡為15足歲至60歲止,可績保至65歲止。
2.子女投保年齡須為年滿15足歲至未滿23足歲止,在學且未婚。 ◎投保條件: 1.限本國籍人士(持中華民國身分證者)。
2.加保者皆需填寫「健康告知聲明書」,經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可承保,可追溯至約定生效日起生效。若有違反告知,皆不予理賠、亦不退費。
3.新加保之本人/配偶/子女已罹患下列等既往病史者,則保險公司不予承保。縱使保險事故發生後亦無法理賠。
(1)心肌梗塞
(2)冠狀動脈繞道手術
(3)腦中風/腦出血
(4)癌症/惡性腫瘤
(5)慢性腎衰竭/尿毒癥
(6)癱瘓
(7)重大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
(8)紅斑性狼瘡
(9)血友病
(10)AIDS
(11)肝結核/肺氣腫
(12)先天性疾病
(13)心臟疾病
(14)精神病/憂慮症/精神官能症
(15)高血壓既往病史
(16)糖尿病
(17)肝功能異常/肝炎帶原/肝硬化
(18)投保本公司時正懷孕中
(19)投保時正住院中
(20)領有殘障手冊等既往病史。

◎「癌症醫療保險」及「重大疾病保險」必須於生效日起30日後,經醫生診斷為初次罹患。 ◎其他說明: 1.工會開辦之團保為集體自費加保與勞健保及其它個人保險不牴觸。
2.加保之被保險人投保其他保險公司(含本公司)人身保險時,皆未被拒保、加費、延期、附加條件或以次標準體承保,如有,則保險公司不予承保。保險事故生後亦同(即依保險法第64條,解除被保險人本保險契約,且不予給付保險金)。
3.有關「團體一年癌症醫療保險」及「團體一年重大疾病保險(甲型)」之保障範圍,必須在團保生效日起30日後經醫師診斷為次罹患。 ◎績保說明: 1.團體保險屬於一年期保險非終身型保單,非保證績保,於保單期滿日保險公司保留是否績保即調整保費之權利。

◎給付內容以實際保單條款為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