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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12-30
【轉知】文化部106年「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」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6年1月13日截止

一、依據「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受理申請時間:自即日起至106年1月13日止。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送達為限,缺件、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。

三、106年度將與10個國際藝術村簽約,由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前往駐村,包括:工藝類、影視及流行音樂類、視覺藝術類、策展類、表演藝術及文學共計6個類別,請貴單位協助廣為周知。

四、申請資料提供影片資料者,請確實依據作業要點六(二),剪接成WMV或MP4格式,並依據各類規定提供適合之影片長度儲存於資料光碟,以利審查。

五、本案申請資料請寄至: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。地址:106台北市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2室;聯絡人及電話:國藝會獎助組朱小姐;電話02-2754-1122 分機153。

六、申請資格及各村資訊及相關要點、申請表等電子檔,請逕自文化部網站下載。